四十八轻戒之第十六。诫为利养惜法,可答不答:无前无后,谤三宝,倒说经律之文字者。法藏谓之惜法规利戒,太贤谓之贪财惜法戒,大小乘皆制之。或谓唯限于大乘。出菩萨戒义疏卷下。
条目 | 解释 | 详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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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性 | 善恶无记之三。遍依圆之三。 | 详细>> |
十三事法 | 出家人宜务之十三行法,乞食四法(住正戒,住正威仪,住正命... | 详细>> |
铁树 | 金铁之树木,无开花结果之事。碧岩四十则垂示曰:“休去歇去... | 详细>> |
收生 | 收生饭也。 | 详细>> |
十家 | 判释释迦一代教相之十家也。【参见: 教判】 | 详细>> |
是法非法经 | 一卷,后汉安世高译。说恃善生慢,反为非法。是中阿含真人经... | 详细>> |
象众 | 梵音Hastigan!a,释种甘蔗王四子中之第三子。 | 详细>> |
踏床 | 椅子前承足之小ㄦ也,又曰脚凳。毗奈耶杂事作承足床,僧祇律... | 详细>> |
意马心猿 | 心地观经八曰:“心如猿猴,游五欲树,暂不住故。”赵州录遗... | 详细>> |
律行 | 戒律之行也。维摩经方便品曰:“虽为白衣,奉持沙门清净律行。” | 详细>>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