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会要曰:“旧制僧尼簿,三年一造其籍。一本送祠部,一本留州县。又开元十七年八月十日,敕僧尼宜依十六年旧籍,则僧尼供帐始于此耳。”僧史略曰:“唐文宗太和四年正月,祠部请天下僧尼具名申省,以凭入籍。入籍造帐,自太和始也。”
条目 | 解释 | 详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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丑陋比丘 | 铃声比丘其形甚丑陋,称为丑陋比丘。【参见: 呗比丘】 | 详细>> |
余宗 | 由自己之宗而指称他宗也。 | 详细>> |
医方明 | 五明之一。【参见: 五明】 | 详细>> |
事理法界 | 事理无碍法界之略。 | 详细>> |
大智灌顶地 | 称佛地也。义释十三曰:“大智灌顶地者,即是如来第十一地也... | 详细>> |
镇宅不动法 | 为镇护第宅之不动尊修法也。 | 详细>> |
福力太子 | 往古眼力王最后之一子。生时有无量吉祥福德之祥瑞,因而名为... | 详细>> |
福盖 | 福德盖身,谓之福盖。福盖正行所集经一曰:“汝诸比丘,于其... | 详细>> |